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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nei衫士林蛀虫糙(2/2)

现在唯一留下的印象,还是看电影时候的三式。

至于神迹,凭他现在的手,还有以前看过的那些荒诞之极的电影大片又怎么会搞不来神迹?

他一个大老爷们用不着打扮,要是穿的太华丽的话,恐怕还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履历文碟已经被送了礼,要想查查以前的家底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,要是自己一下暴富,还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。

在这个时代他这东西来就是一个笑话,如果消息被的话,恐怕第二天他就会被御史台的参的本给堆死,更别说想在朝廷里面混下去了。

还是昨天小小文半夜中从衣服的隙里的那抹绯红引他的球。

再说他现在挨个摸衣料的真实理由却是有的可笑,不过是昨天夜里面觉得文上的衣服太糙了一,自己抱在怀里面本就不舒服。

刚才挑的可全都是手好的丝绸之类,和肤接的时候绵。

就是他现在上的银票,也就是化装以后去兑换的,有几个跟踪的人早就被他抛尸荒野,被些野兽啃的连骨都不剩,任谁也不知自己这个普通的书生上还藏着一笔数目大的赃款。

这年月大分的女孩儿都会手艺,绣啊,些**衣裳啦,等回去的时候观一下,要是效果比较好的话自己也想来上几件。

你穿了不该穿的东西,就算是抄家砍都是有可能的。

大的幸福已经充盈了她的心灵,在这一刻,她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。

带着文洗劫了一家裁店,说是洗劫也并不是怎么的合适,现在他们两个人的份穿不得那么多的样,不像后来你想怎么穿就怎么穿,现在还有着一个逾制的可恶规矩。

建王朝的无敌武,另人谈之变。

其实他内心倒是对那西方式样的三不甚喜

文志该想想如果自己的行动失败了,被皇帝通缉的亡命天涯的话,咱也搞来一个宗教恶心他一把。

背着一个小包裹,快乐的像只小鸟似的在文志的边转来转去,没想到公居然给自己挑衣服,几乎每一件都是细心的挑选来的,不但是外面的衣裙,就连给她自己内衣的料每一样都长久的挲。

可惜自己这十几年来都没有注意到这一肤都给磨糙了。

这和他现在的状态并不矛盾,目前她是把文小丫当成自己的亲人来看了。

纯天然的衣料啊,可是以前梦寐以求的。

文志并不怎么懂得怜香惜玉,实际上辣手的时候更多,被别人骂上几句也无所谓。

文志对服装的款式一都不理解,以前他的格孤僻,本就没有上一个女朋友,也没有上街买衣服血拼的经历,就是他自己而言,往往是带上几张的大票,向商店柜台上面一扔,拿几件就走。

神在瞬间邪恶了起来,肚兜啊,他喜这个名字,过几天有空掀起来看看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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