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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四章王国首都(2/2)

晚上孙翔找了一个客栈住了下来,他还要准备一下。一是他的亮银弓太醒目了。这里可是弓箭的天堂,大家对弓箭的有些偏执,他不想因为亮银弓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烦。所以他要炼制一把级的弓箭,用来掩人耳目。另外他的飞仙剑也不能随便拿来,那可是一把连圣者也要红的圣。而飞鸿剑因为不适合接下来的战斗,也不太适用。他要炼制一把以秘银矿为主的亮银剑。

听完孙翔的介绍,两人都有些兴奋,他们也是来自灵王国的西,那个小山村竟然归他们所在的小城辖,所以人也算是老乡啦。

“阿生,那里很危险的,你家里能同意吗?”

一夜的时间,孙翔只是把银质的剑炼制完毕,还是级上品,他也懒得思考,直接命名为亮银剑。

“阿布,我也想好了,和你一起参军。”

“阿斯曼王可是我的偶像,能加他的队伍是我们的荣膺啊。”

“我已经给家里写信了,在学院内也学不到什么了,不如参军杀敌立功,同时还能增自己的实力。”

在白天逛街的时候,孙翔就发现这里的银质材料的售价非常,而且货也不齐全,这更验证了岩叔和山叔的说法。好在他还有一些存货,因此他才准备炼制一把银质的剑和银质的弓箭,为上战场准备。

“对不起,我不是想要偷听你们的谈话,但你们的谈话声音不小,我听到了。请问我能够和你们一起去参军吗?阿斯曼王也是我的偶像。”孙翔诚恳地说

岩叔和山叔都参加过对血族的战争,他们介绍对付血族的最有效的武是用银质材质制作的武,因为银质材质有克制血族的作用。这也是灵族经过百年战争,用血泪总结来的经验。

这里的商品也和人类社会的有所不同,药材、矿石比较多,兽材料基本很难找到。孙翔利用逛街的会也是大肆采购一番,自己炼制的空间戒指也不能都装满,所以他了分类,把从传承之地得来的那个右护法的戒指也用上了,专门存放各材料。

孙翔注意到这两个青年都是二十四五岁的样,而且都是半灵。听到他们的谈话,孙翔灵一动,端着茶走了过去。

奎云大陆的历史有多长没有人能说得清楚。但从远古到千年大战之间肯定有亿万万年的历史了。那时候奎云大陆是一个整,有通用的语言,有通用的货币,有通用的度量衡。千年大战以后,各个族之间才分离开来,但是千年的时间和亿万万年的时间比起来太短暂了。所以灵王国还是保留着原来奎云大陆的通用语言,通用货币和通用度量衡。这也方便了孙翔的行动。

“也好,我准备加阿斯曼王的队伍,你也和我一起加吧,我们还有个照应。”

晚上,孙翔再次来到昨天晚上吃饭的餐馆。这是一家比较档的餐馆,孙翔选择这里就是要多掌握一些情报。了一些菜品以后,孙翔开始一边吃饭一边倾听周围人的议论。突然两个人对话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
这个戒指只有五十立方的空间,但是存放材料是足够了。至于那个存放着武装备的百立方空间的戒指,他还是妥善保存着。

两个青年看到孙翔向他们走来就停止了谈,听了孙翔的前半句话后他们的脸一红,刚才他们说话的声音确实不小。可是听到孙翔后半句话的时候,他们开始认真端详起孙翔,看到孙翔的年龄,他们都皱了皱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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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翔轻松地说了一个小山村的名字,是岩叔告诉他的。那里是个偏僻的小山村,只有十几人家,但是在灵王国的地图上竟然能够找到,主要原因是那里是灵王国的最西端,所以象征的意义比较大。

第二天他继续逛街,浏览灵王国的都城,倾听这里的情报,了解这里的情况。

他们的重要标志,孙翔就看到一个矮人的胡竟然长到了腰。而半灵则更加趋向人类,有的灵血脉稀薄的半灵的耳朵特征就不是很明显,这也使得孙翔的易容很难被识别。

那个叫阿布的青年看到孙翔也是半灵,好奇地问:“你来自哪里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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